保险的四大原则

保险基本原理1:危险分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大家都知道, 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个蓝子当中, 以免全 都破掉; 公司中重要干部去同一地点时, 都尽量不会搭同一种交通工具, 或是同一班, 以免同时出状况, 这也是危险分散. 保险基本原理2:大数法则 我们用掷骰子来说明"大数法则", 大家都知道骰子 掷 1, 2, 3, 4, 5, 6 点的机率各是六分之一, 可是实际上掷六次却很难得到 1, 2, 3, 4, 5, 6 点各一次, 那这个机率到底是如何得来的呢?? 以前有位西方数学家 , 掷了一万次, 得出来各点的机率不是等於六分之 一, 他又继续掷, 掷了五万次...六万次...十万次, 发现得到 1, 2, 3, 4, 5, 6 点的机率愈来愈平均, 也就是六分之一. 保险基本原理3:公平合理  保费收取,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而订 保险基本原理4:收支平衡  总收纯保费=总支付保险金  也就是说, 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 要等於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  例如 10,000名的 30岁的女性投保 100万的死亡险, 假设保险期间一年, 生命表中 30岁女性的死亡率是千分之 2, 因此死亡总给付金额为 :  每人死亡保险金(100万) x 一年间死亡人数(20人) = 2,000万元 假设此 10000人均为健康体, 因此每个人的不含附加费用之纯保费为2,000万 / 10,000 人 = 0.2 万元 (2,000元) 所以总收纯保费为 : 0.2 万元 x 10,000 人 =2,000万元  上述可知, 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与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都是 2,000万元. 保险费都是以收支平衡的原则去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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