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美国工作时间长,经历正反两面的事情也多一些。一次,我在外地高速公路上超速16英里,被埋伏的警车逮住。我想下车说声对不起,可是右手放在腰部手枪上的警察喝令我返回司机座位。当时,我面临两个选择:要么在一个月后到外地与这名警察对簿公堂,要么按照地址乖乖地寄上一张罚款125美元的支票。我无话可说,选择了后者。
还有一次,作者同几名中国记者驱车从东部到西部采风,凌晨在洛杉矶市区迷路还找不到旅馆,最后请求一直跟在后面的警车带路走出迷宫。当然,也有令我感到羞辱的事情。一次,我在水门饭店侧面的河边公园游览,看见路上没有汽车,就闯红灯步行穿马路。想不到的是,乱穿马路的行为被马路对面的黑人女警察看见了。这个女警察很年轻,但长得非常臃肿,而且很难看,她用“F”之类的脏话惩罚我。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我自知理亏,没有心情跟黑人女警察较真,只好忍气吞声快步离去。
当然,个别喜欢调皮的年轻记者有时也会“唬弄”美国警察。晨某有一次在外地超速行驶被警察逮住后,他按照当地华人的教唆坚持用中文跟警察对话,双方僵持了5分钟。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司法麻烦,失去耐心的警察最后只好放走不“懂”英语的晨某。这样的招数,其他中国记者都没有使用过,大家也不想使用。
美国警察非常有职业道德,他们事后不跟违规司机记仇。一次,《经济日报》记者李正信在社区十字路口的STOP标记前,可能没有把车子完全停稳就继续前进,被“蹲”在马路斜对面得警察发现并逮住,双方后来到交通法庭对簿公堂。李正信坚持说,他把车完全停稳后再继续前行得,警察可能藏在灌木后面视线不好没有看清楚。警察也进行了陈述。法官最后宣布警察判断失误,李正信逃脱了被罚款的命运。
我总的印象是,美国警察素质好,职业道德高,我们这些白领外国人同美国警察没有任何隔阂和恩怨。要是违反了交通规则,你没有必要同警察计较,因为对方没有理由是不会抓住你的。如果你想行贿警察,那就罪加一等。那种发生在黑人或非法移民身上的侵权行为,从来没有发生在我们常驻的中国人身上。当然,要是你是年轻漂亮的女士,警察在抓住你的时候,说不定会多瞟你几眼,然后要你下次注意。
我的一名外国记者朋友的运气不好,一次他从外地开车赶回华盛顿,时速规定65英里,他却心急火燎地开到94英里,结果撞在躲藏在公路边上的警察的枪口上。他花了1000美元聘请了熟悉当地交通法官的律师,最后被交通法庭罚款1500美元了结,没有进监狱。要是他在一年之内再次超速被警察抓住,即使聘请律师,也要在监狱度过两个月的时光。
让我最感动的是,2006年12月的一个星期一,我和小牛夫妇在西部犹太州的峡谷拱门国家公园旅游时,里面空旷的山路上没有一辆汽车,就加大油门赶路,想不到在一个小山头后面躲藏着一辆警车。我知道时速很快,马上减速把车子停在路边,坐在驾驶座上(不能走出汽车,应该原地不动)等待警察的发落。
年轻的白人警察接近后,我打开车窗,问他我出了什么问题。他说:你的时速达到71英里。我问:这里规定时速多少?他说:50英里。我心想,这下子糟了,至少要罚款200美元。他问我要驾驶执照,我没有进行任何狡辩,乖乖地从钱包里掏出驾照,递给他。
我对通行的小牛夫妇说,这下子肯定要罚款,如果不在一个月内到这里的交通法庭与这个警察对簿公堂,就得按时把罚款支票寄来。我从反光镜中观看警察的动作,他把我的驾照号码输入警车电脑。5分钟后,他拿着我的驾驶执照走了过来,说:我是县警察局的,你没有事了,以后注意。他补充说,这是难得的。
作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兴许他发现我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连忙道歉说:非常对不起,我下次一定注意。我讨近乎地问:你认识附近县警察局长阿帕约吗?他像你一样是个很好的家伙。警察喜形于色地说,他一个月前刚从阿帕约办公室调来,阿帕约是个与众不同的家伙,让囚犯穿粉红色短裤。我说,我采访过他,他还把女囚犯用脚链锁起来出去干活。
告别时,我们互祝对方好运,随后按照标准速度沿着蜿蜒山路驶出国家公园。
这是我在美国碰到的最友好的警察,也是十分难得的。我至今还在不断琢磨着:我不是美女,可是那个警察那天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