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管局公布奥运期间外国人购汇规定

中 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简称:外管局)规定,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年度总额上限为5万美元,该机构希望此举既能够保证海外游客开销,同时又能够限制外汇流入。

据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周四见到的一份外管局于6月18日下发的通知显示,上述针对境外个人的购汇规定将在7月8日至10月17日期间实施。

外管局强调,银行和境外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 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该通知表示,推出上述规定是为了便利北京奥运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同时加强境外购汇统计、监测和管理。

北京奥运会将于8月8-24日举行,残奥会将于9月6-17日举行。

该通知指出,境外个人购汇累计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内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通知称,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兑回。

通知还指出,银行应当确保上述交易按照经常项目和人民币收入购汇以及原兑换未用完人民币兑回这两项业务分别录入系统。

通知称,如果境外个人购汇超过上述限额的,必须按照规定出示其他相关文件。

预计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将有45万-50万名外国游客来到中国观光旅游。尽管中国监管机构已经加强了中国电子支付系统的使用,但国内很多地方仍需使用现金支付。

一些经济学家指出,上述规定与外管局对境内居民实施的现行购汇规定一致,即境内居民个人年度购汇总额上限为等值5万美元。

然而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 C)驻北京的经济学家沈明高表示,相对于境外个人来说,上述5万美元限额的持续范围仅为三个月,而境内居民的时限则为一年,因此较短的时间段可以有助于提振国内消费。

据国有媒体《上海证券报》周四报导,外管局还为北京、上海、天津、沈阳、青岛、秦皇岛六个奥运城市单独制定并下发了特别应急方案。

J.R.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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