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群众不明真相”负责

本 周,由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出版的《了望》新闻周刊罕见地刊登了一篇针砭时弊的文章。周刊记者黄豁在文章中批评了中国地方官员对抗议、罢工和其他“群体性事件”的习惯性描述,并呼吁进行改革以纠正处理此类事件时广泛存在的“失职”行为。

在中国,长期以来都习惯使用一套文革式的固定词句来边缘化抗议活动及参与抗议的人士。一有事件发生,就会如人们预期的那样被推到“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黑恶势力幕后指使策划”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头上。今年以来,这些词语频频出现在官方媒体上,它们被用来形容反对北京奥运会的示威活动、6月份贵州翁安发生的骚乱、上个月在甘肃陇南发生的群体冲突,以及许多其他冲突事件。

Imaginechina via AP Images
近期的“群体性事件”:上个月重庆出租车罢运 黄豁在文章中针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个词特别指出,群众不明真相恰恰显示了地方官员的失职。这个词句“完全与时代脱节”,它未能承认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中出现矛盾是可以预见的,也是正常的。

文章写道:“群体性事件频发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是由于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利益诉求长期被漠视而引发。”文章说,地方官员在面对问题时不是想着如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而是使用这类老掉牙的遁词来推卸责任。

黄豁指出,一些官员在“寻找敌人”的同时,还习惯于封锁消息、控制舆论,从而实际上制造出“不明真相的群众”。

黄豁写道:群众有权了解真相,出现群众“不明真相”的情况,正是一些地方执政者的失职。因此,一些地方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打砸,执政者首先要反躬自省。

他还写道,一方面群众无法了解真相,另一方面,一些公布的“真相”往往是群众无法接受的“假相”。

黄豁在文章中肯定性地提出,最近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的圆满解决,可以作为中国当前处理矛盾的一个少见的范例。政府应该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百姓的不满,以履行好执政为民这一党的新任务,而不应让共产党执政早期所泛滥的自上至下“专政”的周期率再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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